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理事會為執行機關,並於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代行其職權,監事會為監察機關。本會的理監事由會員投票選舉,每三年為一任期,每次選出理事21人,監事7人。常務理監事由理監事互選,選出常務理事7人(包含理事長1人,秘書長1人);常務監事1人。為處理會務事宜,設置祕書處,並依業務性質分設5組。
創會理事長 谷雲川先生
榮譽理事長
蔡東和先生(第二屆)
謝東隆純先生(第三、四屆)
彭振洋先生(第五、六屆)
張清標先生(第七、八屆)
第十屆理監事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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